2025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丰收年:政策赋能与技术突破双驱动发展

本文基于国家药监局数据,阐述我国高端医疗器械产业从进口依赖到“中国智造”引领的蝶变历程,分析制度创新与监管赋能的双重支撑作用,列举2025年多领域创新成果,说明质量管控与市场优化的惠民价值,展现产业国际化发展态势,展望“十五五”期间高质量发展前景。

2026-01-14 11:18:38

2025医药创新成果斐然:创新药与高端器械双突破引领产业升级

本文总结了“十四五”及2025年我国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的创新成果,包括创新药与创新医疗器械获批数量创新高、产业国际化转型成效显著等;详细解读了2026年国家药监局在药品(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完善特殊药品保障等)和医疗器械(助力高端产品上市、强化成果转化等)领域的重点工作部署,彰显我国医药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态势。

2026-01-14 11:14:55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咨询-聚焦医疗器械分类调整:国家药监局公告核心内容与实施细则

为契合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与监管实际,国家药监局依据相关条例及程序,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31类医疗器械内容进行调整。公告明确了调整实施后注册申请、备案办理的具体规则,包括已受理审批、已注册产品的类别衔接要求,同时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加强宣贯培训,做好审评审批、备案及上市后监管工作。

2026-01-05 12:00:41

一图读懂新规定: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核心要求与合规要点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旨在规范相关备案管理与信息服务活动。规定明确了备案内容、办理条件、工作程序、所需资料等核心事项,要求信息服务提供者具备相应资质与专业人员,落实信息合规审查责任;同时明确了监管措施与违规处置办法,为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的合规开展提供了明确指引。

2025-12-31 10:47:03

《优先审批高端医疗器械目录(2025版)》全解析:纳入品类与审批流程

国家药监局发布《优先审批高端医疗器械目录(2025版)》,将医用电子加速器、植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等纳入优先审批范畴,明确按相关管理办法实施优先审批,由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核材料并公示结果后推进审批流程,旨在加速高端医疗器械上市,满足临床需求,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12-30 11:00:44

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办理核心规范:多产品申请与特殊情形处理

本文依据《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系统明确了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办理中申请表填写的真实性、分类申请、信息一致性等核心准则,规范了资料报送的排序、有效性要求,同时说明多产品申请、特殊情况标注及省份二位字母码使用等实操要点,为企业合规高效办理证明提供权威指引。

2025-12-30 10:56:09

2026实施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申请材料与办理时限详解

本规定旨在支持医疗器械出口贸易、规范出口销售证明办理流程,明确了申请主体、两类出口销售证明的申请条件与材料、证明编号及有效期规则,界定了申请人义务与监管部门审核要求,建立了证明作废与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规范了办理时限、电子证明效力及信息公开报送要求,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并废止旧规。

2025-12-30 10:52:13

医疗器械检查辅导-国家药监局通告:泰***曼医疗质量缺陷及暂停生产要求

本通告由国家药监局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通报对泰***曼医疗技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发现的质量管理体系严重缺陷。问题聚焦两大关键环节:一是厂房与设施布局违规,将无菌灌装这一关键工序与安瓿瓶清洗、灭菌等间接支持工序置于同一功能间,无法实现有效隔离,存在交叉污染风险,违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关于厂房布局需匹配产品特性与洁净级别的要求;二是生产管理不规范,企业2023年、2024年的无菌加工工艺可靠性验证报告,均未记录模拟灌装过程等核心内容,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中对灭菌过程确认及记录的规定。针对上述问题,国家药监局明确要求属地省级药监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监督抽检等措施,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评估与问题产品召回;企业需完成全部缺陷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彰显了监管部门严守无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底线的决心。

2025-12-15 15:48:21

医疗器械飞检咨询服务-质量体系亮红灯!湖南一医疗器械企业被责令暂停生产

本通告由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4月3日发布,通报对湖南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飞行检查发现的质量管理体系严重缺陷。问题覆盖机构与人员(检验人员能力不足)、设备(关键设备缺失)、采购(原材料检验报告矛盾、指标不符)、生产管理(迁址后关键工序未确认)、质量控制(检验标准与技术要求不一致)、销售(库存台账与实际不符)、不合格品控制(不合格半成品处置不规范)七大核心环节,均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国家药监局明确要求湖南省药监局依法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监督抽检等措施,督促企业评估风险、召回问题产品,企业需整改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彰显了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

2025-12-15 15:44:41

医疗器械检查辅导-国家药监局通告:吉林一械企质量体系缺陷及停产整改要求

本通告由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通报对吉林莱***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发现的质量管理体系严重缺陷。问题主要集中在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两大核心环节:生产管理上,部分批次生产记录存在人员连续操作时间矛盾,且可追溯性不足;质量控制上,透析用水、血液透析浓缩液等产品的检验记录与使用台账、货位卡信息不一致,存在真实性问题及可追溯性缺陷,均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针对此,国家药监局明确吉林省药监局需依法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等措施,督促企业评估风险、召回问题产品。目前企业已主动停产整改,需经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体现了监管部门严守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底线的决心。

2025-12-15 15:39:18

医疗器械飞检辅导服务-聚焦械企质量红线:2家企业违规问题与监管整改要求

本通告由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6月3日发布,通报对湖南国***器械有限公司、南昌沃***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医疗器械企业飞行检查的结果。通告详细列举了各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严重缺陷:湖南国***器械有限公司问题涉及机构与人员(人员专业能力不足)、设备(检验设备性能不达标)、采购(记录不可追溯)、生产管理(工艺与文件不符)、质量控制(检验规程不完善)、不合格品控制(处置不规范)及不良事件监测(责任未履行)等多方面;南昌沃***科技有限公司则存在生产管理(灭菌确认不完整)、质量控制(关键检验项目缺失)等问题,两家企业均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要求。针对上述问题,国家药监局明确要求属地省级药监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监督抽检、风险评估、产品召回等措施,企业整改后经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彰显了监管部门强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的决心。

2025-12-15 15:33:03

医疗器械飞检-国家药监局通告:4家械企质量管理严重缺陷及处置措施

本通告由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11月3日发布,通报对扬州晓康、江西锦胜等4家医疗器械企业飞行检查的结果。通告详细列举了各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严重缺陷,涉及生产管理(记录缺失、流程不规范)、质量控制(检验项目不全、记录可追溯性差)、设计开发(原材料变更未评估)、采购管理(资质与记录问题)等多方面,均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针对上述问题,国家药监局明确要求属地省级药监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监督抽检、风险评估、产品召回等措施,企业整改后经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彰显了监管部门强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的决心。

2025-12-15 15: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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