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三类有源植入器械规范:人工耳蜗YY 0989.7-2017核心要求解析

发布时间:2026-05-22 文章来源:中国药检 阅读人数336
分享:

YY 0989.7-2017《手术植入物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第 7 部分:人工耳蜗植入系统的专用要求》解读

一、标准编号与名称

标准编号:YY 0989.7-2017
 
标准名称:《手术植入物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第 7 部分:人工耳蜗植入系统的专用要求》

二、标准制定背景

听力损失及耳聋是全球性重大公共健康问题,其负面影响位居全球疾病负担排行榜前列。听力损失作为一种易被忽视的 “无形残疾”,发病率受人口老龄化、职业噪声污染、不健康生活方式等因素影响持续攀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2018 年报告,全球有 4.66 亿人患有残疾性听力损失,占世界人口 6.1%;我国听力残疾患者达 2780 万人,其中重度耳聋患者 739 万人,每年新生儿重度听力损失患者约 2.3 万人。
 
人工耳蜗自 20 世纪 70 年代研发问世,全球佩戴数量已超 90 万,我国累计植入量约 9 万例且呈逐年增长趋势。人工耳蜗与听觉脑干植入系统作为三类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直接作用于人体听觉神经,其安全性与有效性直接关系患者生命健康与生活质量。建立统一、科学的行业专用标准,是规范产品研发、生产、检验及上市后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核心技术支撑。

三、标准主要内容概述

人工耳蜗植入系统通过替代病变受损的听觉器官,将外界声音转换为编码电信号传入耳蜗,刺激分布于耳蜗内的听神经纤维,最终将信号传导至大脑听觉中枢实现听觉感知。YY 0989.7-2017 作为人工耳蜗领域的专用行业标准,聚焦该类产品的特殊性,明确了产品设计、生产、性能、安全及临床应用的核心技术要求,为人工耳蜗植入系统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提供了权威技术依据。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在线咨询

陈老师

徐老师

王小姐

郭小姐

热线电话

18576401396 18575592846

转发网站

在线留言

回到顶部

请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