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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生产备案/许可 发布时间:2026-07-20 文章来源:NMPA 阅读人数:14
待评价血氧仪的临床评价报告应确认其适用范围及临床使用相关信息。
一般来说,临床评价人员至少具有以下知识:
制造商应考虑血氧仪的风险和危害(尤其是剩余风险),包含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制造商应参考系统综述的方法,遵循下述评价过程:
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附2的对比项目信息,制造商应着重论述以下方面的差异性是否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制造商应在临床评价过程中纳入待评价血氧仪和同品种血氧仪的临床数据。
血氧仪的相关临床数据可由制造商持有,例如:制造商进行的上市前临床研究、现场使用数据的分析报告和上市后研究和跟踪反馈信息、投诉和抱怨的分析和总结、不良事件报告以及纠正措施;也可从临床文献中获得相关临床数据;或是上述二者之和。
制造商应指派信息检索专业背景的人员进行上述工作,以便最大程度地获得相关信息。
制造商应综合地进行文献搜索和浏览,同时纳入有利的和不利的文献,并应注意避免文献的选择偏倚。
制造商应提出文件检索方案。制造商宜将本指导原则正文第二条第(二)款的关键词和同品种血氧仪的关键词(如制造商、产品名称、型号、设计特征和关键技术,等等)作为检索词,并且还应提出多个文献中临床数据可能重复使用的区分方法。当检索完成后,制造商应形成文献检索报告。
评定临床数据的目的是了解临床数据的质量、全面性和局限性。
临床评价人员应全面和彻底地评定临床文献。由于文献摘要无法提供全面内容并且缺乏足够的细节,临床评价人员不应仅根据临床文献摘要的内容来评定临床文献。
鉴于某些临床研究没有良好设计或者分析不充分,某些文献的数据不适合证明血氧仪的临床性能,但仍含有适合证明血氧仪临床安全性的数据。
临床评价人员应评估文献中研究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例如:防止潜在的数据偏倚)、报告的结果和结论的正确性,并且应针对文献中所陈述的观察结果,应区分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由于血氧仪的作用还是由于其他的影响因素,例如:由患者自身情况造成的结果(短期之内戒烟,涂指甲油,等等),由于与其他药物或者器械联合作用的结果,或者是由于偏倚。
按照本指导原则正文第二条第(二)款的内容,分析临床数据的目的是决定已经评定过的数据集能否充分地证明血氧仪的临床安全性和性能。
分析临床数据的方法可使用定量分析或定性分析。制造商应考虑血氧仪所使用技术的水平和其研发背景。根据血氧仪设计更改和变更的不同,如有恰当的理由,可采用经验数据进行分析。例如,对于在原有产品基础上进行递增修改或优化的血氧仪,可能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但是需要临床文献和临床经验数据。
制造商在分析临床数据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制造商应确定关键数据集(证明血氧仪临床安全性和性能的数据集)并获得其结果,以便在血氧仪性能指标及其风险之间获得一致性结论。
如果不同的数据集报告了相同的结果,这些临床数据所表明结论的必然性显著增加;如果不同的数据集提供了不同的结果,评价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对于评价血氧仪的临床安全性和性能是有帮助的。
制造商的临床评价报告应提出下述结论:待评价血氧仪符合制造商的预期需求,其临床受益大于临床安全性风险,相关风险和副作用是可接受的。
如果制造商的临床证据尚不充足,无法得出上述评价结论,制造商应获得更多的临床数据(例如,进行临床试验,扩大临床文献搜索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临床评价是一个不断循环和迭代的过程。
临床评价报告应由临床评价人员签署姓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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