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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代办服务-2014年6月前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登记的效力说明2025-08-18

自2014年6月1日起,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材料要求的备案材料。

新疆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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