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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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服务-深入解析颅内弹簧圈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5-09-12

颅内弹簧圈的名称宜使用中文表述,命名需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可参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或参考《无源植入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产品名称的核心词为“弹簧圈”,并增加适用范围特征词“颅内”,同时可根据解脱方式(如“电解脱”“机械解脱”“热熔解脱”“水解脱”)和结构特点(如“带纤维毛”“带凝胶芯”)等确定合适的特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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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服务-内窥镜手术用剪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5-09-11

产品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的要求,产品名称由一个核心词和不超过三个的特征词组成。建议参照《无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确定产品名称,核心词为“剪”,特征词可按使用和提供形式、结构特征、使用部位或作用对象等方式来命名,如鼻窦镜手术剪、膀胱镜手术剪、一次性腹腔镜手术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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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一次性使用无菌尿道扩张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5-09-11

尿道扩张器产品设计开发应以临床为导向,应能保证其用于临床扩张尿道的安全和有效。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过程应保证产生的析出物、加工残留物等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为患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保障。产品设计开发应考虑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的要求,以降低与正确使用或错误使用有关的,由可用性问题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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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服务-深度解析胃镜润滑液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5-09-11

产品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一个核心词和一般不超过三个特征词组成。命名举例:一次性使用胃镜润滑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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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公司-牵引床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深入说明2025-09-11

产品名称需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物理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的要求。一般以“牵引床”为核心词,可按照产品类型、预期用途等增加特征词,例如:电动牵引床、手动牵引床、颈腰椎牵引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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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公司-全面解析脂蛋白(a)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5-09-11

目前临床常用的脂蛋白(a)检测试剂结果报告单位包括摩尔浓度(nmol/L)和质量浓度 (mg/L) 。由于脂蛋白(a)的Apo(a)具有高度多态性,建议采用摩尔浓度(nmol/L)作为结果报告单位,nmol/L结果与mg/L结果之间不应直接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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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服务-分享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5-09-11

注册申请人应对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总体构造进行详细描述(建议采用结构示意框图及文字释义),包括所有组成部分,给出部件/组件的说明(如图表、照片或图纸),明确关键部件/组件,如真空泵电机类型、功率、传动方式等,说明关键部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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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弱视治疗设备(光源不直接照射眼底) 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5-09-11

产品的名称应为通用名称,产品命名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眼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中的通用名称要求。产品名称通常由一个核心词和不超过三个的特征词组成,并以体现产品技术结构特征、功能属性为基本准则,例如:弱视治疗仪、弱视训练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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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公司-家用无创呼吸机(非生命支持)注册 审查指导原则2025-09-11

无创正压通气是指无需建立人工气道,在上气道结构和功能保持完整的情况下实施的气道内正压通气。无创正压通气通常包括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自动气道正压通气(APAP),双水平正道气压通气(BiPAP,包括三种模式,自主触发模式(S),自主触发时间控制模式(ST),时间控制模式(T)),适应性伺服通气(ASV),容量保证压力支持(VAPS)。其他常用的模式还包括压力控制通气(PCV)、成比例辅助通气(PAV,或成比例压力通气,PPS)、高流量氧疗通气(HFNC或HFNO)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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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服务-血流变分析仪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全解析2025-09-11

申请人应描述申报产品的通用名称及其确定依据。按照《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产品通用名称由核心词和特征词组成,如全自动血液流变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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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电子听诊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5-09-11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电子听诊器。电子听诊器通常由拾音器、信号处理模块、耳机(如有)、数据处理软件(如有)组成。预期用于收集并放大从心脏、肺部、动脉、静脉和其他内脏器官处发出的声音。按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该类产品分类编码为07-01-02,管理类别为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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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服务-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材料与办理流程全解析2025-09-10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公告》(2018年第83 号) 附件第四条:“申请人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 应当在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前,填写《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表》 ,并提交支持拟申请产品符合本程序第二条要求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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