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认证辅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改进

发布时间:2024-07-30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阅读人数: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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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改进


※2.9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符合本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
许可检查时,查看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中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监督检查时,查看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信息。查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机构图、人员名册、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说明或者岗位职责、库房平面布局图、主要经营设施设备清单等材料,查看是否与实际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

※2.11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制度保障,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确保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有关部门、岗位人员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查看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明确与质量相关的各部门、各岗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权限。查看企业质量管理相关人员、经营场所、库房、设施设备等设置或者配备是否满足许可、备案要求,是否能够满足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需求。通过现场谈话等方式了解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及有关部门、岗位人员对职责的熟悉程度,抽查质量管理人员等不同岗位人员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如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供货者、产品、购货者资质的审核、质量安全风险会商等)的相关文件或者记录,确认是否有效履行职责。

※2.12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以及质量管理自查制度要求进行自查,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查看企业质量管理自查制度,是否按照要求制定质量管理自查制度。查看企业年度自查报告,是否按时开展体系自查,并按时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查报告。查看自查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判断企业是否落实相关规定与制度。

2.13企业应当根据经营产品的风险程度、质量安全风险情况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等,运用质量管理技术与方法,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查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及更新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企业是否根据经营产品的风险程度、质量安全风险情况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等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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