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事项变更受理条件与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4-11-28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药监局 阅读人数: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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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登记事项变更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2、注册人名称和住所、代理人名称和住所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境内医疗器械生产地址变更的,注册人应当在相应的生产许可变更后办理注册登记事项变更。

材料清单:
1、监管信息:符合性声明
2、监管信息:章节目录
3、监管信息:关联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历次医疗器械变更注册 (备案)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4、综述资料:章节目录
5、监管信息: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申请表
6、体外诊断试剂变更备案:(注册人住所变更(文字性变更)、生产地址变更(文字性变更)、注册人住所变更(非文字性变更)、生产地址变更(非文字性变更)、注册人名称变更),应按照《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2号)中附件6的资料要求进行申报
7、境内医疗器械生产地址变更:变更后的生产许可证及其附件
8、注册人住所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境内注册人)和/或相应关联文件
9、注册人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境内注册人)和/或相应关联文件
10、综述资料:产品描述(根据产品具体变更情况提供相应文件)
11、综述资料:产品描述(注册人关于变更情况的说明)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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