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服务-浙江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条件与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12-06 文章来源:浙江省药监局 阅读人数: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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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条件:
一)明确申请注册产品的管理类别。

(二)注册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三)完成申请注册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验证工作,如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和预评价、产品注册检验、临床评价等工作。

(四)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五)办理医疗器械注册事务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禁止性要求:
对于已受理的注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一)申请人对拟上市销售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的研究及其结果无法证明产品安全、有效的;   

(二)注册申报资料虚假的;   

(三)注册申报资料内容混乱、矛盾的;   

(四)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与申报项目明显不符的;   

(五)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浙江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包含委托他人代办的注册人授权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日期)(原件)
2、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通知单,样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供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协议。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涵盖申报产品类别
5、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
6、综述资料
7、研究资料
8、生产制造信息
9、临床评价资料
10、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1、产品技术要求
12、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13、产品说明书和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
14、符合性声明
15、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16、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17、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18、稳定性研究资料
19、生产及自检记录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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