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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快可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生物医药产业服务联盟,整合了国内外从事生物医药产业化服务的十几家专业单位和各种资源,形成了从工程设计、施工改造、全球产品注册和临床指导、GMP认证辅导、专业培训、验厂咨询、符合性工厂审计到医药技术服务平台的生物医药全程服务体系和整体解决方案。管理咨询核心业务是良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辅导,执行标准包括:中国/美国/欧盟及全球药品GMP和原料药Q7,医疗器械ISO13485/QSR820/中国医疗器械GMP,中国保健食品GMP及美国食品/营养补充剂GMP、全球食品ISO22000、BRC、IFS等,欧盟/美国/东盟化妆品GMP及全球化妆品GMP(即ISO2271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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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生产备案/许可 发布时间:2024-12-17 文章来源:山东省药监局 阅读人数:127 微信 贴吧 QQ空间 邮箱




《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政策解读
一、《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起草背景
近年,我省医疗器械产业蓬勃发展,特别是新冠疫情以来,全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数量急剧增加至近4000家。与企业规模和数量的不断增加相比,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亟需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不断适应医疗器械生产高质量监管需要。省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食药监发〔2014〕51号)已经到期废止,2022年9月7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药监综械管〔2022〕78号),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风险分级、科学监管,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的原则,开展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工作。
二、《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起草过程
2022年9月,启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起草工作,经先后征求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检查分局和相关直属单位进行检查调研,书面征求各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各检查分局、部分直属单位意见后,结合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资源配备情况,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征求意见稿)》,2023年1月4日-2月4日,挂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先后两次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讨论修改,经合法性审核、局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主要内容
《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共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分级监管的划分和调整、监督检查、附则等5个章节,对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的使用范围及原则、职责分工、分级监管的划分和调整、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同监管级别监管措施的区别
对实施四级监管的生产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对实施三级监管的生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其中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查;对实施二级监管的生产企业,每两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对实施一级监管的生产企业,每年随机抽取行政区域内25%以上的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五、《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施行日期
《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细化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市后医械安全管理: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意义与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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