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技术要求的变更条件

发布时间:2024-12-19 文章来源:河南省药监局 阅读人数: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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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载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产品技术要求等内容发生变化的。

设定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三条:“……,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第十六条:“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第二十一条:“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2、《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八条:“……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七十九条:“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注册证载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等,属于欠款规定的需要办理变更注册的事项。……”

申请材料:
1、监管信息(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技术要求的变更)
2、综述材料(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技术要求的变更)
3、非临床资料(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技术要求的变更)
4、临床评价资料(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技术要求的变更)
5、产品说明书(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技术要求的变更)
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技术要求的变更)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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