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办理-湖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应附资料及顺序

发布时间:2024-12-24 文章来源:湖南省药监局 阅读人数: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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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申请应附资料及顺序
一、监管信息
1.1 章节目录:应当涵盖监管信息章节内的所有标题与小标题,精准注明各部分内容对应的页码,以清晰呈现资料结构,多采用表格形式,一目了然。
1.2 申请表: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完成填报并下载,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样表可前往政务服务旗舰店办事指南查看,详情见附表 1。需确保申请表信息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所公示信息一致,且企业处于存续状态;产品分类编码应归属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二类产品,名称与申报资料中的产品名相符;若为委托生产,备注栏务必注明受托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该信息要与受托方《营业执照》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致;医疗器械首次注册时,企业依据实际情形如实填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相关内容。
1.3 术语、缩写词列表:依据注册申报资料的实际状况,针对其中出现的、需要明确含义的术语或缩写词予以定义,让阅读者能迅速理解专业词汇内涵。
1.4 产品列表:以表格形式条理清晰地列出拟申报产品的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附件,以及每个型号规格的标识(如型号或部件的编号、器械唯一标识等)与描述说明(像尺寸、材质等),全方位展现产品详情。
1.5 关联文件:
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保证所提供的企业信息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示内容一致,且显示企业存续状态。
若按照《湖南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需提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批准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通知单。
委托生产的情况,要提供受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涵盖委托生产产品信息的委托生产合同和质量协议。
1.6 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联系情况和沟通记录:
产品申报前,若申请人与监管机构就申报产品以会议形式交流过,或者申报产品与既往注册申报相关,应提供以下适用内容:
列出监管机构回复的申报前沟通详情。
既往注册申报产品的受理号。
既往申报前沟通的相关资料,如申报会议前提交信息、会议议程、演示幻灯片、最终会议纪要、会议待办事项回复及所有与申请相关的电子邮件。
既往申报(如自行撤销 / 不予注册上市申请、临床试验审批申请等)中监管机构已明确的问题。
申报前沟通中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及监管机构给出的建议。
说明本次申报中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
若不适用,需明确声明申报产品无既往申报和 / 或申报前沟通经历。
1.7 申报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清单:清晰罗列产品所遵循的标准,为审核提供依据。
二、综述资料
2.1 章节目录:囊括综述资料的全部标题与小标题,精确标注各部分页码,助使用者快速定位所需信息。
2.2 概述:
详述申报产品通用名称及其确定依据,让审核者了解命名逻辑。
明确申报产品管理类别,涵盖所属分类子目录名称、一级产品类别、二级产品类别、管理类别、分类编码,精准定位产品类型。
阐述申报产品适用范围,界定其功能边界。
若适用,介绍申报产品的背景信息概述或特殊细节,如历史沿革、历次提交信息及与其他上市产品的关联。
2.3 产品描述:
器械及操作原理描述:
无源医疗器械:细致说明工作原理、作用机理(若有)、结构及组成、原材料(重点突出与使用者和 / 或患者直接或间接接触部分;涉及生物材料或衍生物、活性药物成分时详细说明来源、用途等)、交付状态及灭菌方式(如有,明确灭菌实施者、方法、有效期),并辅以结构示意图和 / 或产品图示、使用方法及图示(若适用),凸显与同类产品的差异点。
有源医疗器械:阐述工作原理、作用机理(如适用)、结构及组成、主要功能及其组成部件(关键组件和软件等)功能,结合产品图示(含标识、接口、操控面板、应用部分等细节),展现产品独特之处,对于多部件产品说明连接或组装关系。
型号规格:针对存在多种型号规格的产品,运用对比表或带说明性文字的图片、图表,清晰区分各型号规格在结构组成(或配置)、功能、产品特征、运行模式、技术参数等方面的差异。
包装说明:
阐释所有产品组成的包装信息,无菌医疗器械着重说明无菌屏障系统,有微生物限度要求的产品说明保持限度的包装要点,确保最终使用者能轻易辨识包装完整性。
若使用者需在灭菌前包装医疗器械或附件,提供正确包装的详细信息(材料、成分、尺寸等)。
研发历程:阐述产品研发背景与目的,如有参考同类或前代产品,说明选择依据并介绍其信息。
与同类和 / 或前代产品的参考和比较列表:全面比较申报产品与同类及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作用方式(如植入、介入)、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突出优势与改进点。
2.4 适用范围和禁忌证:
适用范围:
明确申报产品可提供的治疗或诊断功能,详细描述医疗过程(如体内或体外诊断、康复治疗监测、避孕、消毒等),指明诊断、治疗、预防、缓解或治愈的疾病或病况,以及监测参数和其他适用范围相关考量。
阐述申报产品预期用途,明确适用的医疗阶段(如治疗后监测、康复等)。
界定目标用户及其操作或使用该产品应具备的技能 / 知识 / 培训要求。
说明产品一次性使用或重复使用属性。
点明与其组合使用实现预期用途的其他产品。
预期使用环境:
确定产品预期使用地点,如医疗机构、实验室、救护车、家庭等。
分析可能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压力、移动、振动、海拔等。
适用人群:
提供目标患者人群信息(成人、新生儿、婴儿或者儿童等)或无特定治疗人群声明,说明患者选择标准及使用过程中需监测的参数、考虑因素,针对涉及新生儿等特殊群体产品详细描述治疗用途。
禁忌证:若适用,通过严谨的风险 / 受益评估,针对特定疾病、情况或人群(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等),明确不推荐使用该产品的情形。
2.5 申报产品上市历史:若适用,提交以下资料:
上市情况:截至申请注册前,申报产品在各国或地区的上市批准时间、销售情况,若存在差异(设计、标签、技术参数等)逐一描述。
不良事件和召回:以列表形式分别呈现上市后不良事件、召回发生时间及处理方案,包括主动防控措施、向监测机构报告情况、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情况,深入分析评价原因及对产品安全有效性影响,数量大时按类型总结。
销售、不良事件及召回率:提交近五年在各国家(地区)销售数量总结,按规定方式提供不良事件、召回比率并说明计算方法。
2.6 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若适用,详细说明与申报产品联合使用实现预期用途的其他产品信息。
对于已获批准的部件或配合使用的附件,提供注册证编号及国家药监局官网公布的注册证信息。
三、非临床资料
3.1 章节目录:涵盖非临床资料章节所有标题与小标题,准确标注各部分页码,方便资料查阅。
3.2 产品风险管理资料:作为对产品风险管理全程及评审结果的记录资料,需提供:
风险分析:识别医疗器械适用范围、与安全性有关特征,找出危害,预估每个危害处境的风险。
风险评价:针对已识别危害处境,评判是否需降低风险,如需,阐述控制方法。
风险控制:描述为降低风险实施的措施。
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论证剩余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与产品受益相比,综合评价产品风险可接受:权衡风险与受益,表明产品风险可控。
3.3 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说明产品契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详见附表 2)各项适用要求的方法及证明文件,对不适用要求阐释理由,注明资料在申报资料中的位置或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编号备查。
3.4 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
申报产品适用标准情况:申报产品应符合适用强制性标准,与强制性行业标准适用范围不符时,申请人需给出不适用说明及验证资料。
产品技术要求:
依规定编制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提供两份产品技术要求及一致性声明,名称与申请表产品名一致。
产品检验报告:
以申请人为主体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名称与申请表产品名一致。
申请人自检报告按《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提交。
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报告的,需提供 CMA 资质证明。
外省研制产品在我省申请注册,应提交湖南省内生产的产品注册检验报告,注册证生产地址为省内地址。
3.5 研究资料:依据申报产品适用范围和技术特征,提供非临床研究综述,逐项阐述开展的研究,概述方法与结论,依此提供相应研究资料,研究可通过文献、实验室、模型等方式进行,一般含研究方案、报告,建模研究需额外提供资料:
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
给出产品化学 / 材料表征、物理和 / 或机械性能指标的确定依据、设计输入来源及临床意义,说明采用标准或方法的原因及理论基础。
燃爆风险:对涉易燃、易爆物质产品,提供燃爆风险研究资料,证实在正常及单一故障状态下风险可控。
联合使用:预期与其他产品联合使用的,提供联合使用安全有效研究资料,包括互联信息、风险及控制、限制、兼容性研究等,联合药物使用还需药物相容性研究资料。
量效关系和能量安全:向患者供能或物质治疗的产品,提供量效关系和能量安全性研究资料,论证治疗参数合理,能量对正常组织无不可接受伤害。
电气系统安全性研究:提供电气安全性、机械和环境保护以及电磁兼容性研究资料,说明适用标准与开展的研究。
辐射安全研究:对有辐射危害产品,提供:
符合的辐射安全标准及不适用条款理由。
辐射类型及验证资料,确保辐射可控可监控。
减少辐射吸收剂量防护措施及避免误用方法,安装产品需验收和性能测试等信息。
软件研究:
软件:含软件组件或独立软件产品,提供软件研究资料,依安全性级别详述基本信息、实现过程、核心功能、结论等。
网络安全:具相关功能软件产品,提供网络安全研究资料,依级别涵盖基本信息、实现过程、漏洞评估、结论等。
现成软件:使用现成软件产品,按情况提供软件及网络安全研究资料。
人工智能产品:采用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提供算法研究资料,含基本信息、数据收集、训练、性能评估等。
互操作性:通过电子接口交换信息产品,提供互操作性研究资料,含基本信息、需求规范、风险管理、验证与确认、维护计划等。
其他:采用新兴技术产品,提供相应技术研究资料,涵盖基本信息、需求规范、风险管理、验证与确认、维护计划等。
生物学特性研究:与患者接触器械需生物学评价,资料包括:
产品所用材料、接触性质,生产过程污染物、残留物、析出物、降解产物、加工残留物及包装材料信息。
物理和 / 或化学信息及材料表征,评估物理作用产生的生物学风险。
生物学评价策略、依据、方法。
已有数据和结果评价。
选择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理由论证。
完成评价所需其他数据,涉纳米材料、可吸收产品等特殊情况额外提供资料。
生物源材料的安全性研究:含生物安全风险产品,提供:
生物源材料情况,获取、加工、保存、测试、处理过程。
来源及病毒等灭活、去除工艺,有效性验证数据。
降低免疫原性方法、工艺,质量控制指标与验证数据。
其他支持资料。
清洁、消毒、灭菌研究:
生产企业灭菌:明确灭菌工艺及无菌保证水平,提供验证资料。
使用者灭菌:推荐灭菌工艺及依据、验证资料,耐受多次灭菌产品提供耐受性研究资料。
使用者清洁和消毒:推荐工艺及依据、验证资料。
残留毒性:灭菌或消毒后可能有残留物质的,研究残留物并提供处理方法资料。
以非无菌状态交付且需灭菌产品:证明包装可降低微生物污染风险,适用于规定灭菌方法。
动物试验研究:科学决策是否开展动物试验,需开展时提供论证资料及动物试验研究资料,含试验目的、动物信息、受试器械、对照信息、数量、评价指标、结果及设计要素依据。
证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3.6 非临床文献:提供申报产品相关已发表非临床研究文献 / 书目列表,附复印件(外文附翻译件),未检索到则提供声明。
3.7 稳定性研究:
货架有效期:若适用,提供货架有效期和包装研究资料,证实在规定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有效期内性能、微生物限度(若有)、无菌状态(若适用)符合要求。
使用稳定性:若适用,提供使用稳定性 / 可靠性研究资料,证明在规定使用期限 / 次数内,正常使用、维护、校准(若适用)下产品性能满足要求。
运输稳定性:提供运输稳定性和包装研究资料,证明规定运输条件下环境因素不影响产品特性与性能。
3.8 其他资料:免于临床评价产品,申请人按相关指导原则从多方面证明安全有效性;一次性使用产品,提供无法重复使用支持资料。
四、临床评价资料
4.1 章节目录:包含临床评价资料章节全部标题与小标题,准确注明各部分页码,便于资料梳理。
4.2 临床评价资料:
产品描述和研发背景:涵盖申报产品基本信息、适用范围、现有诊断或治疗方法及相关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申报产品与现有方法关系、预期临床疗效。
明确临床评价涵盖的范围:申报产品如有免临床评价部分,描述其结构组成并说明理由。
临床评价路径:依据产品适用范围、技术特征、已有临床数据等,选择同品种评价或临床试验路径,或二者结合。
若通过同品种临床评价路径:提交与同品种医疗器械在适用范围、技术特征、生物学特性对比资料,收集、评估、分析同品种临床数据形成证据,说明差异并提供科学证据证安全有效性相同。
若通过临床试验路径:提交临床试验方案、伦理委员会书面意见、临床试验报告、知情同意书样本,附临床试验数据库(原始、分析、说明性文件和程序代码)。
临床试验报告(如有)主体应为我省注册申请人。
4.3 其他资料:若适用,提供项目评价资料的摘要、报告和数据。
五、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5.1 章节目录:涵盖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章节所有标题与小标题,精确标注各部分页码,方便查找。
5.2 产品说明书:
提交的说明书内容须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要求。
说明书产品名称与申报产品名称一致,委托生产需写明委托生产信息。
5.3 标签样稿:
提交最小销售单元标签样稿,内容遵循《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要求。
标签样稿产品名称与申报产品名称一致,委托生产需写明委托生产信息。
5.4 其他资料:若适用,提交对产品信息进行补充说明的其他文件。
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1 综述:注册人承诺依法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随时接受核查。
6.2 章节目录:涵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章节所有标题与小标题,准确标注各部分页码,助力资料管理。
6.3 生产制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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