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办理-湖南省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首次注册申请非临床资料要求

发布时间:2024-12-24 文章来源:湖南省药监局 阅读人数: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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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临床资料

一、章节目录

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详细注明各内容对应的页码,可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呈现,方便快速定位和查阅相关资料内容。

二、产品风险管理资料

产品风险管理资料旨在记录产品的风险管理过程及其评审结果,需提供以下内容,并确保对于每项已判定危害的各相关过程具备可追溯性:
  1. 风险分析:涵盖体外诊断试剂预期用途以及与安全性有关特征的识别,对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精准识别,同时预估每个危害处境的风险程度。
  2. 风险评价:针对已识别出的各个危害处境,判断是否有必要降低风险,若需要降低风险,则详细描述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法及措施。
  3. 风险控制:具体阐述为降低风险而实际执行的各类风险控制相关内容,明确操作步骤与实施要点。
  4. 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对经过风险控制后剩余的风险进行评定,论证其处于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5. 与产品受益相比,综合评价产品风险可接受:将产品所能带来的益处与整体风险进行综合权衡,表明产品的风险在综合考量下是可接受的状态。

三、体外诊断试剂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

说明产品符合《体外诊断试剂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见附表 4)各项适用要求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性的相关文件。对于清单中不适用的各项要求,必须详细说明理由。针对包含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需明确其在申报资料中的具体位置;而对于未包含在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则要注明该证据文件名称及其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编号,以备后续核查时查阅参考。

四、产品技术要求(两份)及检验报告(原件)或检验报告电子版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

  1. 申报产品适用标准情况
    申报产品应当严格符合适用的强制性标准。若申报产品在结构特征、技术原理、预期用途、使用方式等方面与强制性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一致,申请人需要提出不适用强制性标准的详细说明,并提供经过验证的证明性资料,以确保产品标准遵循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2. 产品技术要求(两份)
    • 编制要求: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应当依据相关要求的规定进行规范编制,确保技术要求的科学性与严谨性。
    • 提交内容:提交两份产品技术要求以及产品技术要求一致性声明,且产品技术要求名称务必与申请表中产品名称保持一致,保证资料的一致性与准确性。
  3. 产品检验报告
    在确保产品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稳定可靠的基础上,采用在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的条件下生产的产品开展检验工作。若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品,则应当使用国家标准品对产品进行检验,具体要求如下:
    • 以申请人为主体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产品检验报告名称应与申请表中一致,以此确保检验报告与申请产品的对应性。
    • 申请人出具的自检报告:需按《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要求提交,遵循相关的自检管理规范。
    • 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 CMA 资质证明,保障检验报告的权威性与有效性。
    • 在外省研制的产品来我省申请注册的情况:均应提交在湖南省内生产的产品注册检验报告,且注册证生产地址应为湖南省内注册人生产地址,满足注册地相关要求。

五、分析性能研究

体外诊断试剂的分析性能评估涵盖多个重要项目,需采用多批产品进行性能评估,若申报产品适用不同机型或包含不同包装规格,还需按相应要求提交特定资料,且各项资料内容应当包括研究方案、报告和数据,同时提供证据的总结以及证据充分性的论证或者此项研究不适用的说明,具体如下:
  1. 样本稳定性
    申请人要充分考量实际使用过程中样本采集、处理、运输及保存等各个阶段的条件,针对不同类型样本的稳定性分别展开评价,并提交相应的研究资料,内容涵盖建议的保存条件、添加剂(如抗凝剂)以及运输条件(如涉及)等,全方位保障样本在各环节的稳定性。
  2. 适用的样本类型
    申请人应对适用的样本类型及添加剂进行适用性确认。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类型代替其他可比的样本类型进行分析性能评估,需要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同时应以列表形式清晰说明各项分析性能评估中使用的样本类型及其来源,确保样本类型选择的合理性与透明度。
  3. 校准品的量值溯源和质控品的赋值
    申请人应明确申报产品适用的校准品和质控品。若申报产品包括校准品,应当提交溯源资料;若包括质控品,则应当提交在所有适用机型上进行赋值和验证的资料,以此保证校准品和质控品在检测过程中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4. 准确度
    • 准确度 / 正确度:申请人应通过合适的方式(如方法学比对(与对比试剂、参考测量程序或诊断准确度标准比较)、参考物质检测或回收试验等)评估准确度或正确度,并提交详细的研究资料,以准确衡量产品检测结果的准确程度。
    • 精密度:精密度涵盖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再现性,申请人需要充分考虑运行、时间、操作者、仪器、试剂批次和地点等影响精密度的条件,精心设计合理的精密度试验方案进行评价,确保产品检测结果的稳定性与可重复性。
  5. 包容性
    对于部分特定产品(如病原体检测试剂和部分人类基因检测试剂等),申请人应评估包容性并提交研究资料,以确认产品对特定检测对象的覆盖范围及准确性。
  6. 空白限、检出限及定量限
    申请人应评估空白限、检出限、定量限并提交研究资料,明确产品在检测下限方面的性能表现,为准确判断检测结果提供依据。
  7. 分析特异性
    申请人应评估干扰物质和交叉反应并提交研究资料,干扰物质研究要充分考虑常见的内源性干扰、外源性干扰和已有报道的干扰物质等对产品检测结果的影响,交叉反应研究则需考虑分析物的结构类似物、具有同源性序列的核酸片段、易引起相同或相似的临床症状的其他病原体、采样部位正常寄生或易并发的其他微生物、已有报道的交叉物质、原材料生产引入的交叉物质等对产品检测结果的影响,全面保障产品检测的特异性。
  8. 高剂量钩状效应
    对于特定方法学的产品,申请人应评估高剂量钩状效应并提交研究资料,确保在高剂量情况下产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9. 测量区间及可报告区间
    对于定量检测试剂,申请人应评估申报产品的线性区间、测量区间及可报告区间并提交研究资料,明确产品在不同剂量水平下的检测范围及可报告范围,为临床应用提供准确的参考区间。
  10. 反应体系
    管理类别为第二类的产品注册申报时无需提交,由申请人保存,技术审评需要时应提交。其研究资料包括样本的制备方式(采集和处理)、样本要求、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应条件、校准方法(如有)、质控方法、结果判读方式等,全面呈现反应过程的关键要素。
  11. 可用性(如适用)
    评价预期使用者的行为、能力和局限性等因素对产品检测结果的影响,并提交相应的研究资料,以便更好地了解产品在实际使用场景中的适用性。

六、稳定性研究

一般应包含研究方案、报告和数据,从不同维度保障产品的稳定性,具体要求如下:
  1. 实时稳定性(货架有效期)
    提交至少三批申报产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实时稳定性研究资料,明确储存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和光照)及有效期,确保产品在货架期内的质量稳定性。
  2. 使用稳定性
    提交申报产品实际使用期间稳定性的研究资料,应涵盖所有组成成分的开封稳定性,适用时还需提交复溶稳定性、机载稳定性及冻融次数研究资料等,若涉及校准品,还应提交校准频率或校准稳定性研究资料,并明确产品使用的温度、湿度条件等,全面保障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
  3. 运输稳定性
    提交申报产品可在特定或者预期的条件下运输的研究资料,说明产品正确运输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照和机械保护等),同时说明产品的包装方式以及暴露的最差运输条件,确保产品在运输环节的质量不受影响。

七、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研究

申请人需详细说明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的方法或依据,以及采用样本的来源与组成,并提交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确定的研究资料。对于校准品和质控品,则不需要提交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的确定资料,提供其情况说明即可,确保阳性判断值及参考区间设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八、其他资料

  1. 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管理类别为第二类的产品注册申报时无需提交,由申请人保存,技术审评需要时应提交。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包括主要原材料的来源、选择、制备方法的研究资料,质量分析证书,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检验资料,如适用,还需提交企业参考品的研究资料,包括来源、组成、阴阳性和 / 或量值确认等,全方位呈现主要原材料的相关特性与质量把控情况。
  2. 生产工艺研究资料
    管理类别为第二类的产品注册申报时无需提交,由申请人保存,技术审评需要时应提交。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涵盖工作液的配制、分装和冻干,固相载体的包被,结合物的制备,显色 / 发光等结果放大系统的确定等,详细展示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艺环节。
  3. 三批产品的生产及自检记录:提供实际生产过程的记录资料,用于追溯产品生产及自检情况,确保产品质量的可控性。
  4. 证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非临床研究资料:提交能够从非临床角度证明产品具备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相关资料,为产品的整体质量提供支撑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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