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机构-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地址非文字性变更备案受理条件与材料

发布时间:2024-12-27 文章来源:广西药监局 阅读人数: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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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广西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的内容发生变化。

2、申请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

3.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内容发生以下变化的,申请人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

(1)抗原、抗体等主要材料供应商变更的;

(2)检测条件、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变更的;

(3)注册产品技术要求中所设定的项目、指标、试验方法变更的;

(4)包装规格、适用机型变更的;

(5)产品储存条件或者产品有效期变更的;

(6)增加预期用途,如增加临床适应症、增加临床测定用样本类型的;

(7)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变更。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关联文件

3、符合性声明

4、注册人关于变更情况的说明

5、根据产品具体变更情况提供相应文件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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