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办服务-江苏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受理条件与流程

发布时间:2025-01-16 文章来源:江苏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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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持有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情形,或者有效期未满但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的。

办理材料:
1、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2、注销申请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其附件原件
4、营业执照(含有统一社信用代码)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号,2014年3月7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以及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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