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办机构-海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受理条件与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5-02-20 文章来源:海南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158

分享:

受理条件:
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第十六条:“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变更或者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以及生产范围核减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并提交相关材料。原发证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事项变更。”

2.《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变更申请表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
4、被委托人身份证
5、生产地址文字性改变的证明文件
6、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常见问题:
问    怎样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
答    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ylqxxkba.nmpa.gov.cn:49980/sign_in--找到网上办事一栏-找到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一栏,进入后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填报,并下载备案申请表,同时按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wssp/hn/module/wssp/login/loginGov.do?goto=index&flag=false上的办事指南准备材料向省政务中心提交。

问    填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变更申请表》应注意什么?
答    申请表中“变更后事项”,只能填写需要变更事项的内容,其他不变更的事项不必填写,保留空白。否则,会导致许可证出现错误。

问    上传材料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    上传材料注意事项如下:

1.   根据所需材料逐项上传,不要将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上传;

2.  上传的材料为扫描件PDF格式,不要采用拍照插入word文档等其他方式。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在线咨询

陈老师

徐老师

王小姐

郭小姐

热线电话

18576401396 18575592846

转发网站

在线留言

回到顶部

请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