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办服务-重庆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受理条件与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5-02-20 文章来源:重庆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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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有能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2、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3、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4、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5、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补发申请表
2、经办人授权文件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医疗器械补发证件有变化吗?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原发证部门应当及时补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与原许可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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