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代办-河南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受理条件与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2025-02-24 文章来源:河南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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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五)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设定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通过,局令第53号,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规定。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补发申请表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详细原因说明
3、经办人的授权文件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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