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办理服务-吉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受理条件与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2025-02-27 文章来源:吉林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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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一)主动申请注销的;   

(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三)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或者撤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按照“办事指南”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生产注销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4、注销情况说明
5、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说明
6、经办人的授权文件    
7、许可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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