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办-新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受理条件与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5-03-06 文章来源:新疆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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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变更或者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以及生产范围核减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并提交相关材料。原发证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事项变更。

办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拟变更事项资料
3、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变更申请表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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