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备案代办服务-广东定制式医疗器械取消备案受理条件与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5-03-07 文章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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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共同作为定制式医疗器械备案人,在生产、使用定制式医疗器械前应当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进口产品为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材料清单:
1、取消定制式医疗器械备案的声明
2、证明性文件
3、符合性声明
4、授权书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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