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代办服务-龙岩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新办申请材料与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5-05-16 文章来源:龙岩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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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可办理: 已办理产品备案
申报材料:
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
2、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生产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8、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9、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10、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11、工艺流程图
12、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
13、证明售后服务能力的材料
14、授权委托书
15、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任选其一)
16、技术负责人的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任选其一)
17、生产负责人的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任选其一)

说明:注:1.申请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均应交原件核验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核验后退还。

2.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或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共享材料查询共享到的电子证照、电子证明、可信电子文件,不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上述申请材料由审批机关自行打印并存档。

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依法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不予受理,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决定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依法颁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出具《不予许可(审批)决定书》,并注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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