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代办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申请材料与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5-05-16 文章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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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可办理: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
申报材料:
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表
2、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5、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
6、生产地址的文字性变更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
审查标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 第二十一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备案。 备案凭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补发手续。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2、决定
审查标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37号) 第二十一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备案。 备案凭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补发手续。
办理结果:予以备案或者不予备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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