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代办机构-眉山市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申请材料与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5-07-02 文章来源:四川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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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辖区内已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企业变更备案凭证相关信息。

申请材料:
1、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2、职称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变更情况说明
5、委托方对受托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认可声明
6、委托生产合同和质量协议
7、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8、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
9、工艺流程图
10、同址更名证明材料
11、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表
12、学历证明 
13、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
14、任命文件
15、委托生产医疗器械拟采用的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16、场地合法使用证明
17、授权委托书
18、营业执照
19、委托方关于委托生产医疗器械质量、销售及售后服务责任的自我保证声明
20、所生产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以及产品技术要求
21、归档资料目录
22、工作简历
23、股东会决议
24、场地布置图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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