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代办服务-保定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销申请材料与流程

发布时间:2025-09-08 文章来源:河北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155

分享:

受理条件: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二十九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标注申请表
3、经办人授权证明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仅委托办理时提供)

办理流程:

上一篇:已是第一篇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

在线咨询

陈老师

徐老师

王小姐

郭小姐

热线电话

18576401396 18575592846

转发网站

在线留言

回到顶部

请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