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代办服务-晋中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补办申请材料与流程

发布时间:2025-09-17 文章来源:快可利新闻中心 阅读人数: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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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办理的条件:

1.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3.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4.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5.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6.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经营场所、库房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补发申请表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书
4、遗失承诺书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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