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医疗器械注册资料临床评价与说明书撰写合规指南

发布时间:2026-06-03 文章来源:NMPA 阅读人数: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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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床评价资料
        对于不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描述范围的产品,或不能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的产品具有基本等同性时,申请人宜按照相关指导原则进行临床评价。
(五)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产品说明书、标签样稿内容除需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外,还需注意以下内容:
说明书中关于产品性能特征的描述不应超出研究资料及产品技术要求,不应含有未经验证的夸大宣传的相关描述。
型号规格的表述与产品技术要求保持一致。
明确配合使用器械的尺寸信息(如适用)、抓取装置尺寸适用的血管内径信息。
根据回收次数研究结果在说明书中明确回收次数上限。
储存和运输条件不应超出产品稳定性研究范围。
含有涂层的,在说明书中提示涂层脱落风险。
在说明书中告知使用者产品使用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如某些操作可能导致产品损坏、异物无法取出等,对可能的并发症进行预警。
三、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Z].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Z].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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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Z].
[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Z].
[7]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87号)[Z].
[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62号)[Z].
[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224号)[Z].
[1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通告(2022年第12号)[Z].
[1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决策原则(2021年修订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75号)[Z].
[1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73号)[Z].
[1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71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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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YY 0450.1-2020,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辅件 第1部分:导引器械[S].
[17] GB/T 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系列标准[S].
[18] GB 18279,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环氧乙烷系列标准[S].
[19] GB 18280,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系列标准[S].
[20] YY/T 0316-20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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