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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生产备案/许可 发布时间:2026-10-21 文章来源:快可利新闻中心 阅读人数:8
《医用 X 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用于指导注册申请人开展三类医用 X 射线诊断设备的同品种临床评价,同时作为审评人员技术审评参考。该文件仅为指导性文件,不具备法规强制效力,企业可选用其他合规方法,但需配套完整验证与研究资料。文件会随法规更新、技术迭代持续调整。
本指导原则适用 06-01 分类下第三类 X 射线设备,包含医用血管造影 X 射线机、移动式 C 形臂 X 射线机、透视摄影 X 射线机、口腔颌面锥形束 CT、肢体锥形束 CT。其中普通移动式 C 形臂、透视摄影 X 射线机已列入免临床评价目录;文件适用于带数字化体层摄影功能、不在免临床目录内的机型,移动式 O/G 形臂 X 射线机可参照执行。 申报产品硬件、软件功能均需全面评价,重点围绕影像质量开展临床评价。若关键器件、软件存在全新技术特性,或是拥有全新适用范围,且无法依靠非临床、人体影像样本证明安全有效性,则需要开展临床试验。
企业应秉持科学客观原则,依据等同性论证相关指导原则开展比对评价。采用同品种比对路径时,需逐项分析申报产品与境内已上市参照产品之间的差异,评估差异是否影响产品安全与有效性。 差异若会影响图像质量,优先通过模体试验等实验室非临床数据验证;必要时补充人体影像样本佐证。X 射线管组件、高压发生器、探测器、限束器等核心部件改动,或是新增扫描参数档位,均需要开展模体试验。原则上申报产品成像性能不能显著低于同品种产品;指标偏低时,必须补充人体影像样本、临床文献进行等效论证。

模体试验核心目的,是对比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的图像质量、成像性能指标。试验时两者试验条件、扫描协议必须保持一致。 不同机型可参考对应行业专用标准开展模体测试:血管造影机参照 YY/T 0740;移动式 C 形臂参照 YY/T 0744;口腔颌面锥形束 CT 参照 YY/T 0795;肢体锥形束 CT、透视摄影数字化体层功能,由注册人自行制定试验方案。试验完成后按照规范模板出具完整模体试验报告。
如果申报产品搭载的软件模块,已随其他产品在国内完成注册上市,申请人需要评估该软件模块与整机的兼容性。兼容性无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提交软件注册证、技术要求、说明书等证明材料,论证软件实质等同。
数字化体层摄影依托平板探测器与数字重建算法,获取目标组织三维结构或多层断层影像,涵盖三维 DSA、三维成像、锥形束 CT、断层融合摄影,多用于介入手术、临床筛查、术中成像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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