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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代办-徐州备案凭证补发办理材料:仅需经办人授权证明与补发申请表两类材料2025-10-22

当企业遗失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时,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立即向备案机关报告,备案机关将按原备案事项补发凭证,办理时需提交经办人授权证明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补发申请表两类材料;其法律依据包括《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0 号、第 739 号)与《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营备案管理、补发办理依据及企业需满足的经营条件等内容,为备案凭证补发办理提供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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