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相关新闻

About     News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代办-西藏西藏自治区藏医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办法2025-01-07

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在本地(市)内调剂使用的,由调入方医疗机构向地(市)药品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地(市)药品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审查批准后,将相关批件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备案。藏医医疗机构制剂跨地(市)调剂使用的,由调出方医疗机构向所在地地(市)药品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调入方医疗机构将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地(市)药品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审核批准。相关批件由调入方所在地地(市)药品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剂使用藏医医疗机构制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西藏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代理-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申报资料之事项与资料说明2024-12-17

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申报资料

山东省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代办-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与豁免说明2024-12-17

制剂名称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名,命名应当符合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或者国家药典委员会以其它方式确定的药品通用名称或者药品命名指导原则等,并阐释命名依据。

山东省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代办-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11-27

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负责组织制剂注册及相关申请的现场核查、制剂的抽样;负责组织制剂注册及相关申请的申报资料的综合技术审评。

黑龙江省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代办机构|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4-09-11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应用传统工艺备案的中药(民族药)制剂除外。

云南省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代办服务|《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2024-09-11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制剂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为加强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在临床使用中的监管,规范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医疗机构制剂风险,保障公众使用医疗机构制剂的安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咨询|《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4-09-06

医疗机构制剂是在国家政策、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由医疗机构所制备的固定处方制剂,能直接提供给患者,以巩固治疗效果。作为市售药品的补充,医疗机构制剂具有针对性强、供应及时、价格相对上市药品便宜等优点,在满足临床治疗疾病用药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医疗机构制剂作为新药“孵化器”,特别是新中成药研究开发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对我省医药产业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贵州省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代办机构|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2024-09-06

医疗机构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或者经批准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使用,并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载明的诊疗范围一致。

贵州省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医疗机制注册证代办服务|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4-08-16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主管全省制剂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信息平台,依法组织制剂注册审评审批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械审评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食药检验院)、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器械检验院)、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省食药核查中心)、省药品评价中心等专业技术机构,依法承担制剂注册所需的审评、检验、检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云南省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在线咨询

陈老师

徐老师

王小姐

郭小姐

热线电话

18576401396 18575592846

转发网站

在线留言

回到顶部

请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