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代理-河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与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5-02-11 文章来源:河北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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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企业补正材料、限期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

申请材料:
1、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4、质量手册目录和程序文件目录
5、质量体系核查报告及自我保证声明
6、工艺流程图
7、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8、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
9、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
10、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11、《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技术要求
1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申请表》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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