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办-新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增加生产范围受理条件与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5-03-06 文章来源:新疆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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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申请对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三类)的生产企业;

(2)生产地址变更或者生产范围增加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变更。

办事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拟变更事项涉及材料
3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4    所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产品技术要求
5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变更申请表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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