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代办-本溪备案补发业务核心:凭证遗失后合规办理的关键要点梳理

发布时间:2025-09-26 文章来源:本溪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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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遗失的

申请材料: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补发申请表
2、经办人授权证明

办理流程: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四十一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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