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代办服务-嘉兴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补发:办理流程指引

发布时间:2025-10-28 文章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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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原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二)备案凭证遗失或损坏

(三)备案凭证遗失的,应当于提出申请1个月前在市级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

禁止性要求:
1、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

2、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3、经对申请材料内容的实质性审查,申请许可的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补发申请表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1.办理相关事务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的,请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并携带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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