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代办服务-金华市备案凭证补发受理条件:需已取得原备案,且凭证遗失或损坏

发布时间:2025-10-29 文章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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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原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二)备案凭证遗失或损坏

禁止性要求:
1、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

2、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3、经对申请材料内容的实质性审查,申请许可的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补发申请表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1.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可以,带好双方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注销除外)。
2.申报材料是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需要,申报材料必须每页都加盖单位公章(除已加盖红章的资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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