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性纤维内窥镜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5 修订版)深度解读
软性纤维内窥镜是临床腔道检查中十分常用的二类光学内窥镜,依靠传像光纤束完成图像传输,插入部可弯曲,适配上消化道、呼吸道、泌尿、耳鼻喉等人体自然腔道的直视观察。2025 年修订版指导原则进一步厘清了注册单元划分边界、成像性能控制、重复使用器械消毒耐受、免临床评价适用条件,为企业梳理申报资料、审评人员开展技术核查提供统一的技术参考依据。
本文件仅为技术指导性文件,不属于强制性法规条款。企业可结合产品结构、临床使用场景、材料方案判断条款适用性;对于不适用项目,必须提交充分的科学依据说明豁免理由,并按需补充验证数据。企业也可选用其他合规技术路径满足法规要求,但配套研究、验证资料应当完整可追溯。后续随着医疗器械法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更新迭代,这份指导原则也会持续动态调整。
一、适用范围与基础监管信息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软性纤维内窥镜,分类编码 06-14-01(医用成像器械 - 医用内窥镜 - 光学内窥镜)。产品核心特征为依靠纤维传像束实现图像传输,插入部可随人体腔道变形弯曲,标配弯角操纵系统,可搭载送气送水、吸引、器械通道结构。其他二类纤维内窥镜也可参照本文件相关条款开展注册工作。
1. 产品命名规则
产品命名遵循《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医用成像器械命名指导原则,结合结构、预期使用部位命名。典型名称:纤维上消化道内窥镜、纤维结肠内窥镜、纤维支气管内窥镜、纤维鼻咽喉内窥镜、纤维胆道内窥镜、纤维膀胱内窥镜。命名不得增加宣传类修饰词语。
2. 注册单元划分判定规则
注册单元以技术原理、结构组成、关键性能指标、适用部位为核心划分依据,是申报前期最容易出现发补的环节,重点判定规则如下:
- 配套手术器械、冷光源、摄像主机必须和软性纤维内窥镜划分为独立注册单元;
- 成像原理不同不可同单元申报,纤维内窥镜、电子内窥镜、三维内窥镜分属不同单元;
- 进入人体的路径不同需要拆分,经自然孔道进入与经创口进入分开注册;适用部位不一样,例如消化道与呼吸道内窥镜,单独注册;
- 仅视场角、视向角、插入部直径、长度、工作通道尺寸存在差异,或者有无前向送水、硬度调节、导光束配置差异,结构原理一致时,可归入同一个注册单元。

二、综述资料撰写要点
综述资料是审评人员建立产品整体认知的首份材料,全文描述内容需要和技术要求、检验报告、说明书、研究资料保持闭环一致。
1. 工作原理
软性纤维内窥镜依靠光纤传像束完成图像传递,传像束内每一根光纤两端坐标一一对应。物镜将腔道内影像聚焦在传像束端面,每一根光纤独立传递对应像素的光信号,在另一端重新拼接还原完整图像。传像光纤的断丝、错位丝数量、像素总量,直接决定内窥镜成像分辨能力。整机分为光学成像系统与照明传输系统,导光光纤负责将冷光源光线输送至头端,实现腔内照明。
2. 结构组成与产品分类
产品分为两大构型:不含导光束款,由头端部、插入部、操作部、目镜 / 转接接口、吸引阀(带通道款)组成;带导光束款额外增加导光束、导光插头组件。
按照临床用途分为纤维上消化道镜、纤维结肠镜、纤维支气管镜、鼻咽喉镜、胆道镜、膀胱镜等;按功能分为带器械通道(可配合附件操作)和单纯观察型。申报时需要提供整机图纸、头端、操作部、接口细节示意图,标注零部件装配连接关系。
3. 适用范围、使用环境、适用人群
标准适用范围表述:用于指定临床部位的观察成像;若搭配专用附件,需要在适用范围中写明配合使用部件。产品仅限医疗机构内,由经过专项培训的医护人员操作使用。
明确使用环境温湿度、气压条件;区分对应的适用人群。
4. 上市历史、不良事件汇总
如果产品已经在境外其他地区上市,需要提交各地获批时间、版本差异、销售数据。汇总上市周期内全部不良事件、投诉、召回记录,统计不良事件发生率,列明风险整改措施、向监管机构上报记录,将风险点纳入风险管理文件。
5. 同类产品比对
选取国内已获批同类软性纤维内窥镜开展逐项对比,对比维度包含成像原理、传像束参数、材料、插入部规格、性能指标、适用部位、配套功能,清晰列明异同点,支撑研发立项合理性。
三、非临床研究资料(核心审评板块)
非临床证据包用来证明产品成像、机械、生物安全、消毒耐受、环境稳定性符合要求,包含风险管理、安全基本原则清单、产品技术要求、注册检验、多项专项研究、稳定性研究。
1. 风险管理资料
风险管理全程执行 GB/T 42062,覆盖设计开发、生产、临床使用、重复消毒、报废全生命周期。需要识别正常使用、故障状态下所有可预见危害,典型风险包含光纤断裂、成像失效、插入部损伤划伤组织、渗漏引发交叉感染、消毒不当加速老化、操作失误损伤腔道等。逐条开展风险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完成剩余风险判定,保证综合剩余风险可接受。
2. 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
逐条核对基本原则清单,写明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对不适用条款,说明充分理由。
3. 产品技术要求与检验报告
技术要求参照 YY/T 1028 编制,指标分为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有效性指标:视场角、角分辨率、景深、照明均匀度、光能传递效率、视度调节、传像束断丝数、错位丝数、弯曲操控、机械耐久性能;接触人体高分子材料增加溶出物控制(pH、重金属、还原性物质)。
安全指标:电气安全遵循 GB 9706.1、GB 9706.218;带有电子元器件的型号增加电磁兼容 YY 9706.102;配套光缆引用 YY/T 0763。
检验样品选取规则:同一注册单元选代表性型号,视场角取最大、最小规格,插入部选取外径最小、细长比最大的样品;带有工作通道的型号单独评估通道性能;无电子元器件的软性纤维内窥镜不需要电磁兼容测试。单元内不同型号指标无法互相覆盖时,需要做多型号差异性检测。
4. 专项研究资料
(1)理化性能研究:说明各项性能指标的设定依据、试验方法、标准来源,论证指标设置匹配临床需求。
(2)电气与环境安全研究:绝缘、漏电流、防护等级、环境适应性验证。
(3)光辐射安全:内置光源结构的内窥镜,补充光辐射安全评价。
(4)生物学评价:头端、插入部直接接触人体,按照 GB/T 16886 系列开展评价,至少包含细胞毒性、致敏、皮内反应、热原、急性全身毒性。符合医用标准牌号的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可凭材质标准与成分检测豁免部分生物试验。
(5)清洁消毒耐受研究:软性纤维内窥镜属于重复使用器械,重点验证推荐消毒方式(高水平消毒 / 灭菌)对光纤、外鞘、粘接部位的长期耐受性,设置多次循环消毒老化试验;明确禁用消毒方式,评估消毒剂残留毒性;试验方法需要采用临床相关污染物做定量验证。
(6)可用性工程研究:输出使用错误评估报告,识别操作误区,例如暴力弯折导光束、使用错误润滑剂、未做漏水检测直接浸泡消毒等,优化标识、警示、操作指引。
(7)配套附件研究:说明导光缆、接头、配套器械、适配光源的接口规格、连接限制,明确兼容范围。
5. 稳定性研究
使用稳定性:产品为有限次重复使用器械,明确最大重复使用次数或者使用有效期,验证多次消毒、弯曲疲劳后成像与密封性能不失效;配套维修更换零部件的,明确备件寿命。参照 GB/T 14710 开展环境试验。
运输稳定性:模拟储运震动、温湿度变化,验证包装防护可靠,光纤、光学组件不会出现损伤、断丝。
四、临床评价资料
纤维鼻咽喉镜、纤维上消化道镜、纤维支气管镜等多款软性纤维内窥镜已经纳入免于临床评价目录。目录内产品,按照免临床对比指导原则,和已上市同品种比对原理、结构、材料、性能、预期用途,存在差异的,补充差异对安全有效性影响的分析资料。
不 在免临床目录内的产品,可以采用同品种比对路径,收集同品种临床文献、不良事件数据形成证据包;若差异无法通过理化、生物试验论证安全,则需要开展动物试验或者境内临床试验,严格遵循 GCP 要求。
五、说明书与标签审查要点
说明书、标签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以及 YY/T 0466.1,除基础产品信息之外,大量消毒、使用警示属于强制内容。
核心警示要点:仅限受过培训的专业医师使用;禁止凡士林、石油基润滑剂;每次复用前必须检查漏水,漏水产品禁止浸泡消毒;明确禁用灭菌方式(高压蒸汽、煮沸、超声清洗、加压环氧乙烷等);写明完整的清洁、高水平消毒流程、最大复用次数限制;导光束禁止过度弯折;消毒操作做好个人防护。所有性能参数、适用范围不能超出验证结论,禁止夸大诊断效果。
六、质量管理体系配套资料
体系资料满足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提交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注光纤耦合、头端粘接、密封性检测、成品光学检验等关键工序;厂区平面布局、洁净区域检测报告(如适用)、生产与检验设备台账、体系自查报告,为注册体系核查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