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实施指南:检验规范、复检流程及责任要求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2026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明确各级药监部门、检验机构等相关单位在检验、复检及检验结果处置中的职责和要求,规范检验流程、复检程序及不合格产品处置方式,强化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2026-04-13 11:00:52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咨询服务-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流程指南:数据收集与评价结论规范要求

本文系统梳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核心内容,明确临床评价的定义、开展方式及注册申报要求,详细阐述评价范围、标准化流程、数据来源,规范同品种医疗器械比对的判定标准与等同性论证要求,明确免于临床评价的适用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为注册申请人提供权威、可落地的实操指引,确保临床评价工作合规开展,保障医疗器械上市后安全性、有效性,助力产品顺利完成注册。

2026-03-25 17:40:51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办服务-医疗器械产品检验合规要点:报告要求与实操注意事项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检验操作规范,依据相关法规要求,明确规范适用范围,详细梳理检验对象、检验报告合规要求、前期准备工作、检验机构选择规则、委托检验流程、常见问题解答及实操注意事项,为申请人、备案人提供权威实操指引,规范检验全流程管理,保障检验结果真实合规、报告有效可用,助力顺利完成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筑牢产品安全防线。

2026-03-25 17:37:15

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以“三步走”工作法提升第三类医疗器械核查规范化水平

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为筑牢医疗器械安全防线、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关键环节,创新推行“三步走”工作法,通过前置赋能指导、严抓细管守底线、闭环帮扶促整改,全面提升核查质效与规范化水平。自2023年承接相关工作以来成效显著,下一步将持续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深化全链条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助力全省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

2026-03-25 17:20:33

医疗器械临床创新咨询-三年期“春雨行动”落地: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实操指引

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实施为期三年的“春雨行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构建“征集筛选—对接匹配—辅导培育—转化落地”工作机制和医工协同创新生态,明确省级局、国家药监局各相关中心职责,推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重点开展项目征集筛选、企业对接、产品培育辅导及落地推广,通过分级分类指导和审评前置服务,培育优质医工融合产品,满足临床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2026-03-25 17:17:14

风腐同查筑防线 实干担当促监管——国家药监局召开2026年从严治党会商会

2月11日,国家药监局与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围绕作风建设开展专题会商,林国耀、李利分别讲话,明确工作要求与部署,聚焦风腐同查、专项整治等重点,为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2026-03-02 15:55:39

深学细悟强担当 实干笃行促发展——国家药监局部署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2月27日国家药监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明确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推进要求和工作责任,强调一体推进学查改,统筹结合监管中心工作,以实干成效推动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6-03-02 15:54:14

2025年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报告(数据+工作成效全解析)

2025年,国家药监局以“四个最严”为遵循,超额完成“十四五”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任务,完善标准体系、布局高端领域、强化国际合作与人才建设,推动医疗器械标准数量质量双提升,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向制械强国跨越提供支撑,同时展望“十五五”发展方向。

2026-02-25 09:39:56

2025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丰收年:政策赋能与技术突破双驱动发展

本文基于国家药监局数据,阐述我国高端医疗器械产业从进口依赖到“中国智造”引领的蝶变历程,分析制度创新与监管赋能的双重支撑作用,列举2025年多领域创新成果,说明质量管控与市场优化的惠民价值,展现产业国际化发展态势,展望“十五五”期间高质量发展前景。

2026-01-14 11:18:38

2025医药创新成果斐然:创新药与高端器械双突破引领产业升级

本文总结了“十四五”及2025年我国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的创新成果,包括创新药与创新医疗器械获批数量创新高、产业国际化转型成效显著等;详细解读了2026年国家药监局在药品(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完善特殊药品保障等)和医疗器械(助力高端产品上市、强化成果转化等)领域的重点工作部署,彰显我国医药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态势。

2026-01-14 11:14:55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咨询-聚焦医疗器械分类调整:国家药监局公告核心内容与实施细则

为契合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与监管实际,国家药监局依据相关条例及程序,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31类医疗器械内容进行调整。公告明确了调整实施后注册申请、备案办理的具体规则,包括已受理审批、已注册产品的类别衔接要求,同时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加强宣贯培训,做好审评审批、备案及上市后监管工作。

2026-01-05 12:00:41

一图读懂新规定: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核心要求与合规要点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旨在规范相关备案管理与信息服务活动。规定明确了备案内容、办理条件、工作程序、所需资料等核心事项,要求信息服务提供者具备相应资质与专业人员,落实信息合规审查责任;同时明确了监管措施与违规处置办法,为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的合规开展提供了明确指引。

2025-12-31 10: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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