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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例》设定的原则和要求对《办法》进行修订。修订的总体思路与《条例》修订的总体思路保持一致,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风险高低为依据,确定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的具体要求。医疗器械注册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医疗器械备案是医疗器械备案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对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是基于产品风险的考虑设置的行政监管手段。备案人向行政机关报送资料,行政机关对备案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发给备案人备案凭证,并公布备案信息。通过备案存档收集信息并开展后续监督检查,对不合乎法规要求的,应责成企业及时纠正或采取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
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会”提出的“大力简政减税减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新要求,按照省、市“三抓”会议及“放管服”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简政放权便民服务“套餐”,共计十八项行政审批改革措施。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吉林省药监局印发《药品 化妆品 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2月29日,要通过深入排查、积极整改、案件查办、信息发布等手段化解风险,进一步规范元旦、春节期间“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第一类医疗器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抓好关键环节把控,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完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与年度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工作统筹推进,综合采取飞行检查、延伸检查、监督抽检等方式强化整治效果,对整治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建立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违法违规线索追根溯源,彻查产品生产销售渠道和源头,督促企业整改和召回问题产品;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和处罚到人,对发现的问题产品如涉及其他省市和地区的,应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必要时开展协同监管。
医疗器械备案是指本省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备案人(以下简称备案人)提交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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