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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非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补发注册申请条件与材料清单2024-11-13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遗失、损毁的,注册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核实后予以补发。

天津市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非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补发注册事项依据与办理流程2024-11-13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三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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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非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注册事项依据与办理流程2024-11-13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三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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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非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注册受理条件与材料2024-11-13

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时,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备案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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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非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延续注册办理流程与法定依据2024-11-13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三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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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非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延续注册受理条件与材料2024-11-13

如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有新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发布实施,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所做的变化属于应当办理变更注册的,注册人应当提交申请延续注册前已获得原审批部门批准的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所做的变化属于无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或者无需变化即可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的,注册人应当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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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代办服务-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非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变更注册事项依据与办理流程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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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非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注册变更受理条件2024-11-13

如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有新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发布实施,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所做的变化属于应当办理变更注册的,注册人应当提交申请延续注册前已获得原审批部门批准的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所做的变化属于无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或者无需变化即可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的,注册人应当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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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注册补发受理条件与办理依据2024-11-13

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境外注册申请人,由其指定的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和注册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医疗器械,可以不提交注册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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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注册补发申请条件2024-11-13

如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有新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发布实施,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所做的变化属于应当办理变更注册的,注册人应当提交申请延续注册前已获得原审批部门批准的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所做的变化属于无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或者无需变化即可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的,注册人应当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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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代办服务|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注册受理条件2024-11-12

如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有新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发布实施,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所做的变化属于应当办理变更注册的,注册人应当提交申请延续注册前已获得原审批部门批准的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所做的变化属于无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或者无需变化即可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和/或国家标准品的,注册人应当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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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代办服务|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延续注册事项依据与流程2024-11-1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三条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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