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新闻
联系我们 400-690-0031 185-7559-2846
产品注册
产品认证
产品检测
生产企业生产备案/许可
对拟同意纳入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的产品,在审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至少包括申请人、产品名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有异议的,异议方应当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审评中心应在公示结束后,对相关意见进行研究,作出最终审查决定。
拟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的产品,在审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至少包括申请人、产品名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有异议的,异议方应当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审评中心应在公示结束后,对相关意见进行研究,作出最终审查决定。
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进口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国、生产厂家(中外文对照)、境外审批上市情况、进口数量等。
通过采取全项目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交叉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实施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开展“线上”和“线下”同步专项整治,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各类医疗器械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行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省药械审评中心制定良好审评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完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完善管理评审、内部审核、案卷评查、质量监控、绩效评价等内部管控机制;合理调配审评资源,对申报产品进行分级分类分通道,设立单一主审、小组审评、集体决策等审评模式,简单项目快速处理,复杂项目集体议决。
广西第二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注销受理条件与申请材料
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人住所非文字性变更备案受理条件与材料
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人住所文字性变更备案受理条件与材料
广西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的内容发生变化。
广西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地址非文字性变更申请材料与受理条件
请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