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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提升创新和研发能力,推动医疗器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河南医疗器械产业化发展水平。构建医疗器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的主体责任,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注册人制度实施积累实践经验。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负责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组织工作。由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指定专人专班开展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以下简称《目录》),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目录》中分类编码为20(中医器械)-03(中医器具)-08(灸疗器具)中所述的通过灸材固定装置和/或温度调节装置限定和/或调节灸材与施灸表面(穴位)的相对距离,从而调节施灸温度,通过灸材燃烧对人体产生温热作用施灸于人体穴位的器具,灸材仅为艾绒,不含其他具有药理作用的成分。管理类别为Ⅱ类。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核要求的,予以受理。
为进一步减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成本负担,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决定降低我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含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761号)规定标准的70%执行,即首次注册费由每品种46000元降为32200元,变更注册费由每品种19200元降为13440元,延续注册费由每品种19000元降为13300元。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核要求的,予以受理。
为进一步减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成本负担,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决定降低我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含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761号)规定标准的70%执行,即首次注册费由每品种46000元降为32200元,变更注册费由每品种19200元降为13440元,延续注册费由每品种19000元降为13300元。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核要求的,予以受理。
通过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改革完善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审批和生产制度,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的主体责任,落实跨区域监管责任。优化医疗器械资源配置,激发创新研发活力,推动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快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上市,更好满足公众高质量用械需求。
综述产品研发的立题依据及已开展的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研究(如有)、临床研究及结果(如有)、检测报告(如有),提交包括设计输入、设计验证及设计输出在内的产品研发情况综合报告;
拟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的,经省局核准后,在省局政务网站公示申请人及产品名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即进入优先审批程序,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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