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代办服务-杨浦区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首次备案申请材料与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5-04-30 文章来源:上海政务服务网 阅读人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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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 备案材料应完整、清晰;
2. 网上备案信息应与纸质证明材料一致;
3.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等应按照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4.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地址应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内容一致(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适用);
5. 对照国家及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外网的专栏信息进行审查,备案材料中的相关人员应未被纳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点监管名单或国家药品安全“黑名单”;
6. 生产范围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分类目录类代号和类代号名称填写。

申请材料:
填报须知

1. 备案材料应完整、清晰; 2. 网上备案信息应与纸质证明材料一致; 3.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等应按照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4.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地址应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内容一致(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适用); 5. 对照国家及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外网的专栏信息进行审查,备案材料中的相关人员应未被纳入市药品监管局重点监管名单或国家药品安全“黑名单”; 6. 生产范围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分类目录类代号和类代号名称填写。

形式标准

1. 备案材料应完整、清晰;
2. 网上备案信息应与纸质证明材料一致;
3.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等应按照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4.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地址应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内容一致(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适用);
5. 对照国家及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外网的专栏信息进行审查,备案材料中的相关人员应未被纳入市药品监管局重点监管名单或国家药品安全“黑名单”;
6. 生产范围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分类目录类代号和类代号名称填写。

申请材料目录:
上海市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首次备案表
所生产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产权证和租赁协议(如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则仅需提交产权证)
环境监测报告(有洁净环境要求的产品适用)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
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学历(或者职称)证明
生产场地的平面图(标明楼号、楼层和面积)
工艺流程图(注明主要控制项目和控制点,如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设备及工艺参数控制的说明)
经办人员身份证
委托方企业营业执照
委托方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委托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
委托生产合同(注:应明确双方委托生产中技术转移、质量保证、责任划分、放行要求等权利义务)
委托生产医疗器械拟采用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样本
委托方对受托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认可声明
委托方关于委托生产医疗器械质量、销售及售后服务责任的自我保证声明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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