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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代理-安徽省关于启用医疗器械委托/受托生产上报模块的通告2025-02-14

医疗器械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及时登录上报模块,核对、填报委托/受托企业、产品等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具体操作详见医疗器械委托/受托生产上报模块用户操作手册(附件)。信息填报工作应于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

安徽省药监局 查看详情 222 202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从政策解读看医疗器械生产报告制度的意义与目标2025-02-14

《生产办法》公布后,省药监局立即组织学习研究,并调研有关企业,借鉴兄弟省市做法,起草了《通告》初稿。7月26日,在省药监局许伏新副局长的组织协调下,政策法规处、许可注册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科技发展处对《通告》初稿进行了专题讨论。会后,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根据讨论意见,起草了《通告》征求意见稿。8月16日至9月20日,在省局政务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异议。9月30日经省药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10月8日经省药监局吴丽华局长签发予以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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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代办-全面解读医疗器械生产多项报告规定与管理通告2025-02-14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省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对车间或者生产线进行改造,导致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报告。属于许可事项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许可变更手续;不属于许可事项变化的,应在完成主体改造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省药品监管企业端”(https://ypjg.ahsyjj.cn:3510/qyd,下同)的“车间或者生产线改造”栏目,上传《车间或生产线改造事项报告表》,完成改造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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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办-关于换发新版生产许可证后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与使用2024-12-06

关于换发新版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后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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