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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药监局确定的《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风险较高、使用量较大、不良事件较多的18-06-01宫内节育器及取放器械和18-06-03屏障式避孕器械等两类产品,《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实施动态调整。
备案事项属于备案部门职权范围且备案资料符合规定的,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或备案事项不属于备案部门职权范围的,告知备案人。
021年6月以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先后公布实施,其中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法定程序和要求做出了规定。
产品为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已注册、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非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内容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注册范围内。
医疗器械注册证为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申请的医疗器械注销的注册证在有效期内。
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发生其他变化的,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备案或者报告。
办理医疗器械变更注册事项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注册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时限为60日,申请资料补正后的技术审评时限为60日;
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核心技术原理等发生实质性改变,或者发生其他重大改变、对产品安全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实质上构成新的产品的,不属于本章规定的变更申请事项,应当按照注册申请的规定办理。
申请注册的产品符合安全、有效、质量可控要求,注册申请人具有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质量管理能力。
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时限为60日,申请资料补正后的技术审评时限为60日
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资料。 除有本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外,接到延续注册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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